圖為南京大屠殺幸存者蘭和義
????1937年,我家住在毛家苑32號。父親早已去世,母親與我相依為命。日軍進城前,我與母親住進了陰陽營難民區。有天晚上,我四嬸蘭馬氏在陰陽營被四五個日本兵輪奸。
????我被日軍抓過三次差:第一次被拖到朝天宮,一起被抓的有好幾個人,替日本兵磨刺刀,磨了四五把,他們要殺豬,也不給飯吃,日本兵把門板拆下來燒了烤火,晚上我們幾個人翻墻逃了出來。
????第二天,日本兵抓了我和另外兩個人,讓我們送三口鍋到三牌樓,我們不走大路,大路上全是死尸,我們走小路,快到陰陽營時,看到300多人被日本兵殺害了。我們拖著小板車,日本兵走在后面,我們說前面不能走,前面正在殺人。日本兵架著三四挺機關槍,那些人都是老百姓,全是男人,老少都有,很多人哭喊著,這些人全被打死了。后來,我們到了湖南路丁家橋原國民黨中央黨部。日本兵吃飯了,我求他們開了個路條,路條上寫著“中島部隊憲兵隊使用三人”,我們像拿到圣旨似的,大街不敢走,就走小路,回到陰陽營,我母親高興極了。
????第三次,我們10個人被汽車拖到板橋,替日本兵燒飯,晚上我們又跑回來了。馬路上到處都是尸體,挹江門、三牌樓、丁家橋尸體很多,挹江門有二三百號人被殺,下雨了,尸體都泡爛了。